本招标项目宜城市小河片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宜发改审批【202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宜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衡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宜城市城区建设规模:更新改造小河片区漏水管网总长22.68km,新建供水管道总长54.44km,新建二次给水装置1座。其他:无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监理服务、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计划工期:4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31合同估算价:1180700.00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企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所有者的权利利益表),新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提供)。 3)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近五年(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80万元及以上(或工程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8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或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或工程监理服务)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予以证明。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 法律和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 1-7 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人员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2)监理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按照《关于逐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若干规定》(襄住建[2020]91号)不存在以下情形:a.在襄阳市行政区域以外,担任工程建设项目总监的;b.担任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公共建筑项目,且造价超过3亿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总监的;c.襄阳市行政区域内,已担任三个工程建设项目总监的。以上内容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函。(3)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4)项目负责人不得本项目中相互兼职,须提供以上人员(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负责人)本单位为其缴纳2025年内的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5 其它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类别:服务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格式详见财库[2020]46 号文件,大型、中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利用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买卖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5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利用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上发布。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