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首台(套)技术装备评定和扶持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首台(套)技术装备评定和扶持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工信规〔2026〕4号各设区市工信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首台(套)技术装备评定和扶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2026年3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福建省首台(套)技术装备评定和扶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先进技术装备自主研制能力,支持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根据《福建省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条例》等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首台(套)技术装备是指经过技术、工艺或者应用等创新,其品种、规格或者技术参数等有较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处于推广应用初期的国内先进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和核心部件、控制管理系统等。第三条首台(套)技术装备评定工作由省工信厅牵头负责,财政扶持政策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由各级工信与财政部门共同负责。第二章评定范围和目录制定第四条首台(套)技术装备评定重点领域为高端装备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海洋高新等产业和我省传统优势产业、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所需的先进技术装备。省工信厅根据我省技术装备发展状况,适时调整评定首台(套)技术装备重点领域。第五条《福建省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省内研制且亟需推广应用的技术装备指导目录,包括产品的名字、主要技术指标等内容。符合《目录》有关技术指标要求的技术装备,可申请省内首台(套)技术装备评定。第六条《目录》由省工信厅牵头,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研究制定。《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企业可根据目录申报要求向属地工信部门常态化申请。第三章评定条件第七条首台(套)技术装备按照技术创新水平,分为国内首台(套)和省内首台(套)两种基本类型。申请评定的企业和产品应具备以下门槛:(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生产经营的装备制造企业。(二)生产经营正常,无严重失信记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安全生产、环保等事故。(三)具备装备研发、设计和生产能力,研发试验基础条件良好。(四)产品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导向,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重点领域范围,已实现销售,且处于推广应用初期。(五)申报产品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为原创或在结构、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率先进行根本性改进,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先进或指标取得较大突破。申报单位掌握装备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受让取得知识产权并转化实施。(六)产品性能可靠。产品质量及技术参数、关键性能指标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产品经用户单位验证,具有较好的质量和稳定性。(七)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生产有要求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关许可或认证。(八)产品按照有关标准进行研制生产,其中企业标准应按要求进行自我声明公开。(九)已有同系列型号产品通过评定且技术创新未取得较大突破的,原则上不再予以评定。第八条申请省内首台(套)技术装备评定的产品在满足第七条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申报产品符合最新版《目录》指标要求,且申报单位拥有至少1项3年内授权并实施的与申报产品直接相关发明专利,或申报产品通过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二)申报产品近2年内获得省科技进步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技成果转化奖或省专利奖等省级科技创新相关奖项;(三)申报产品属于近2年内省级有关部门技术攻关项目的主要研发成果并通过相关验收或关键指标验证。第九条申请国内首台(套)技术装备评定的产品在满足第七条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申报企业及产品近2年内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相关部门首台(套)评定名单。(二)申报产品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最新版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指标要求。(三)申报产品近2年内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或中国专利奖等国家级科技创新相关奖项。(四)申报产品属于2年内国家有关部门技术攻关项目的主要研发成果并通过相关验收或关键指标验证。第十条支持首台(套)技术装备申请相关知识产权并转化运用,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首台(套)技术装备相关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首台(套)技术装备评定中,将相关知识产权拥有及转化实施情况作为评定要求之一,并将主导或参与制定有关标准的情况作为加分项。第四章申报和评定程序第十一条省工信厅按本办法要求,印发年度首台(套)技术装备评定通知或指南,明确重点支持领域、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等内容。申报单位根据属地原则向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工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按申报要求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初审,提出推荐意见上报省工信厅。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要对初审结果和推荐意见负责。第十二条省工信厅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要件审查,对通过要件审查的申报产品,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家会议评审。通过专家会议评审的申报产品由省工信厅组织专家逐一进行现场核查。第十三条根据专家会议评审情况和现场核查结果,省工信厅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评定的,由省工信厅发布首台(套)技术装备评定名单。第五章配套扶持政策第十四条经省工信厅评定,对价格200万元及以上成套设备和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整机设备,属于国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6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属于省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3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核心部件、控制系统等属于国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同一批次合同销售价格6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属于省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同一批次合同销售价格3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上述资金补助对象为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制单位,经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核定后向省工信厅报备,由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从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据实下达补助资金,厦门市所需补助资金由厦门市自行承担。对评定的价格200万元以下成套设备和单价50万元以下整机设备,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进行补助。第十五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当地产业基础、行业特征,因地制宜制定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发与推广应用鼓励政策。符合条件的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制和购置使用单位,可以同时享受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六条政府采购应当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先进技术发展方向,在功能、质量等指标能够满足需求的条件下,不得以商业业绩为由限制采购首台(套)技术装备。其他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参照政府采购要求,鼓励采购首台(套)技术装备。将省属企业为主新研发、新购买应用首台(套)技术装备列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考核激励清单。第十七条支持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制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首台(套)技术装备可以作为研制人员职称评审业绩、考核、晋升、提级和职称聘用的重要依据。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首台(套)技术装备评定名单有效期3年,到期后自动失效。省首台(套)技术装备评定结果不作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场准入要求以及安全、质量、环保等限制性要求的证明。在使用过程中因装备产品本身存在缺陷导致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的,移出省首台(套)技术装备评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第十九条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制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业务管控,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准确,接受各级工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管理。企业如存在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通过首台(套)技术装备评定、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按照《福建省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条例》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处理,撤销首台(套)技术装备评定;涉及其他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条省工信厅对参与评定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和专家进行信用记录。机构和专家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完成工作任务,如泄漏评定装备的技术秘密或非法占有研制企业的科技成果,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按照省工信厅专家评审相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一条省工信厅加强对首台(套)技术装备申报、评定的组织管理工作,各级工信部门应加强对首台(套)技术装备申报单位和申请材料初审把关,做好本地区首台(套)技术装备评定跟踪评估和后续服务。申报主体应加强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及时解决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现的技术和质量问题,配合工信部门做好评定后评估工作。第二十二条各级工信和财政部门应积极支持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确保首台(套)项目扶持资金及时落实到位;鼓励装备研制单位主动购买首台(套)保险,指导企业申报工信部保险补助,提高用户单位应用积极性。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由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共同负责解释。原《福建省工业与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扶持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工信规〔2023〕3号)同时废止。下载:闽工信规〔2026〕4号.pdf
为深化校地产学研合作,精准对接高校科技人才资源与地方产业发展需求,推动阜宁阀门石油机械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县政协“产才融合大推进”行动计划安排,3月27日下午,政协邀请盐城工学院师生一行约50人,莅临阜宁考察交流。政协领导与阜宁县阀门石油机械行业协会全程参与并做好产业讲解、交流对接等工作。考察团一行紧扣产业发展脉络,先后走进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宏泰石化机械有限公司、江苏江恒阀业有限公司、盐城百适乐有限公司、江苏应流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特阀江苏流体机械有限公司、盐阜智能研究院等企业生产一线,实地参观生产车间、研发检测中心,详细了解企业生产工艺、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市场布局等情况,近距离感受阜宁阀门石油机械产业的发展活力、技术实力与产业特色。考察过程中,企业负责人与师生们深入互动,针对产品技术难点、行业发展趋势、人才需求方向等问题展开细致交流,为师生们搭建了理论联系实际的直观学习平台。实地考察结束后,交流座谈会在金沙湖金陵湖滨酒店举行。会上,阜宁县阀门石油机械行业协会曹志国秘书长从阀门与石油机械基础定义、产业发展历程、本地重点企业特色、市县级产业定位四个维度,向盐城工学院师生全面介绍了阜宁阀门石油机械产业发展情况。从六七十年代的小作坊起步,到如今形成近百亿元的产业规模,阜宁阀门石油机械产业已实现从单一零部件生产到高端成套设备研发制造、从本土配套到国际供应、从传统制造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的跨越式发展,培育了江苏应流、江恒阀业、宏泰石化、恒达机械、宏达石化、天域阀门等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在石化船舶智能阀门、超高压压裂装备等领域打破技术垄断,成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央企核心供应商,更是被纳入盐城市“8+10+15”县域特色优势产业体系,正朝着打造“高端石化船舶智能阀门制造基地”的目标稳步迈进。交流环节中,盐城工学院师生结合专业所学,围绕产业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合作、实习就业基地建设等方面踊跃提问,协会领导与企业代表逐一解答,现场交流氛围热烈。师生们纷纷表示,此次阜宁之行收获颇丰,不仅直观了解了阀门石油机械产业的实际发展现状,更感受到阜宁对产业发展的重视与人才的渴求,为后续专业学习、科研实践明确了方向。
据液气密行业协会重点联系企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1-2月产销指标起步有力、开局良好,工业总产值、销售产值实现快速增长;市场需求回稳;对外贸易保持良好增长态势。1、工业总产值实现快速增长2026年1-2月完成134.4亿元,同比增长17.8%。其中:液气密行业产值完成123.3亿元,同比增长18.5%。分行业情况:2026年1-2月工业总产值完成情况2、累计进出口额同比增长2026年1-2月液压、气动、密封产品累计进出口额21.5亿美元,同比增长14.9%。贸易顺差为2.5亿美元。其中:液压、气动、密封行业产品累计进出口额分别为9.7、6.5、5.3亿美元。液气密行业各月进出口总额及累计增幅(%)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创新驱动,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坚持改革攻坚,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在国家宏观政策与产业政策的积极带动下,行业经济运行实现良好开局。综合来看,2026年行业面临的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加深、风险挑战增多;国内供强需弱矛盾突出,价格“内卷”的问题仍然突出,但有利条件总体强于不利因素,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随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关于稳增长、促转型相关政策的发力,行业有望继续保持平稳运行态势,实现韧性增长。预计2026年全年主要指标增速在5.0%左右。*如需了解更多详细数据和经济运行分析,请联系协会统计部申请加入重点联系企业(报表企业)。来源:中国液压气动密封件工业协会
据液气密行业协会重点联系企业2026年1-2月统计:在汇总的12种液压产品中,有10种产品产量累计同比增长,占统计产品品种的83.3%。其中累计同比增长两位数的产品有:齿轮泵(26.6%)、齿轮马达(11.7%)、柱塞马达(26.0%)、低速马达(径向马达)(51.6%)、液压阀(31.5%)、液压附件(31.1%);累计同比以两位数下降的产品有:叶片泵(-36.7%)。*如需了解更多详细数据和经济运行分析,请联系协会统计部申请加入重点联系企业(报表企业)。来源:中国液压气动密封件工业协会
4月7日消息,欧洲汽车制造商协会(ACEA)发布的《2025年度经济与市场报告》显示,中国产汽车在欧盟市场的份额已从2022年的5%上升至7%。同期,欧盟从中国进口的汽车数量增长30.7%,达到1,006,188辆,首次突破百万辆大关。进口额达到137.24亿欧元,中国进一步巩固了作为欧盟最大汽车进口来源国的地位。与此同时,韩国和日本在欧洲市场的份额陷入停滞,去年韩国产汽车市场份额为3%,日本为4%,均与上年持平。中国车企在欧洲市场的攻势进一步加剧,而日系韩系品牌的增长出现回落。截至今年2月,现代汽车和起亚的累计销量为143,457辆,同比下滑8.4%,主要因核心车型销量走低。同期,中国比亚迪在欧洲售出36,069辆,同比增幅高达162.7%。此外,欧洲电动车市场正以小型、低价车型为中心快速增长。截至今年2月,欧洲累计销售电动车379,604辆,同比增长14.8%。在此背景下,大众、雷诺等本土车企也在加速扩充小型车产品线
第47届曼谷国际车展5日落幕,主办方6日发布消息称,受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电动汽车市场持续扩张带动,中国汽车品牌在曼谷国际车展中预订量首次整体超过日系品牌,成为展会突出亮点。数据显示,本届车展共实现汽车预订132951辆、摩托车预订2056辆,累计吸引观众近180万人次,泰国汽车市场持续回暖。从品牌预订表现看,中国汽车品牌在本届车展中实现整体突破,预订量首次超过日系品牌。其中,比亚迪以17354辆位居榜首,超过丰田的15750辆;OMODA&JAECOO以15088辆排名第三。进入预订量前十的品牌中,中国品牌占据七席,包括名爵(10537辆)、长安汽车(8573辆)、吉利汽车(7811辆)、奇瑞汽车(7509辆)、长城汽车(6819辆)、广汽集团(6287辆)等。主办方表示,本届车展新能源汽车产品供给持续丰富,成为拉动订单增长的重要动力;同时,传统燃油车市场热度不减,SUV及皮卡等传统车型需求保持稳定。展会通过集中展示新技术、新产品,并结合促销优惠、试驾体验等活动,有效提升了消费者购车意愿;多项安全科技、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及未来出行解决方案的集中亮相,也成为本届展会的重要看点。据泰国工业联合会数据,2025年泰国纯电动汽车销量约为12万辆,同比增长约80%,中国品牌电动汽车占逾八成市场份额。
东北能源监管局开展吉林省12398投诉处理抽查强化监管效能回应民生关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提升供电企业12398投诉处理质量,强化对投诉事项办理全过程的监管,东北能源监管局在吉林省开展了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事项抽查工作,督促电网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用能诉求。东北能源监管局选取了国网长春供电公司、国网四平供电公司、国网白山供电公司三家单位,结合2025年吉林省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接收整体情况,采取“逐单到基层”的调查方式,随机抽取投诉工单开展现场检查,确保全面、真实地掌握投诉处理实况。共抽查投诉工单46件,发现问题工单11件,梳理形成10类典型问题。东北能源监管局指导供电企业进一步加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高窗口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强化业务流程关键节点复核把关,完善岗位责任制,细化责任追究机制。逐步建立用户沟通长效机制,主动倾听诉求,拓宽用户反映问题的渠道。优化流程,提高办理质效,加快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吉林省供电企业12398投诉处理工作的监管力度,不断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确保人民群众合理用能诉求能得到及时反馈、有效解决,切实把监管服务成果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为吉林省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为深入了解天然气市场建设进展及国内储气调峰设施运行情况,进一步加强区域能源监管协同,华东能源监管局会同华北能源监管局组织有关专家赴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重点听取了交易中心关于天然气市场运行态势、交易品种创新、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储气调峰服务交易的汇报。与会各方围绕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区域天然气价格指数开发以及储气设施市场化运营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下一步,华东能源监管局将按照国家能源局部署,持续强化油气供需形势监测预警,结合《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要求,督促相关主体落实保供责任,推动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与信息化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联合颁发自治区首个无人驾驶重卡跨盟市远程商业化试点资质,在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岸至乌海市、鄂尔多斯市等区域展开无人驾驶重卡跨盟市远程商业化试点,标志着我区在干线无人货运商业化领域取得实质进展,为自治区“口岸枢纽工业腹地”的干线货运走廊建设树立了新标杆,将进一步推动智能网联相关产业链延伸拓展。开展无人驾驶重卡跨盟市远程商业化运营是自治区建设绿色智慧交通和大通道货运智能驾驶的重要举措。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试点管理办法(暂行)》,本次试点在甘其毛都口岸至乌海市、鄂尔多斯市等核心工业运输通道开展,精准对接区域大宗货物运输需求,实现“一证通行”巴彦淖尔、乌海、鄂尔多斯等多个盟市。本次试点路线途经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国道及矿区周边等复杂环境,测试车辆配备多传感器融合感知系统,可完成自动变道、匝道汇入等核心操作,能充分适配口岸腹地大宗货运场景。下一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各项工作部署,与有关部门紧密合作、高效联动,强化工作推进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动无人驾驶重卡“跨盟市远程商业化试点项目”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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