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932)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湘钢”)和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涟钢”)近期根据主管税务部门的要求,对涉税事项展开自查。
经自查,子公司华菱湘钢和华菱涟钢共需补缴2018年至2023年期间环境保护税36,495.06万元及滞纳金29,239.12万元,合计65,734.18万元。其中,环境保护税5,565.71万元及滞纳金16,851.64万元,合计22,417.35万元已纳入公司三季度报表。
华菱湘钢、华菱涟钢的钢铁制作的完整过程包含焦化工序,在产出焦炭的同时,也会产生煤焦油等焦化副产品,属于对环境有影响的固态废料。根据相关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需缴纳环境保护税,但在符合规定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处置固态废料的不属于直接排放,无需申报缴纳。
自查期间,华菱湘钢和华菱涟钢生产的煤焦油全部销售给下游客户开展综合利用。公司认为,华菱湘钢和华菱涟钢并未直接向环境排放煤焦油(如非法倾倒),而是对其进行了合理处置,并建立了完整的煤焦油产生、转移、销售台账,确保全过程受控,未向外环境直接排放,且未收到任何生态环境部门关于非法倾倒煤焦油等环境污染事件的协查线索,应属于无需缴纳环境保护税的情形。
因此,华菱湘钢和华菱涟钢以往年度未曾就煤焦油进行纳税申报,税务监管部门亦未提出异议,公司不存在规避纳税的主观故意。自查期间,华菱湘钢和华菱涟钢也未有因以上事项受到生态环境部门和税务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
截止目前,公司下属各钢铁基地全部按照生态环境部和湖南省有关超低排放改造的要求,完成了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已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和中钢协验收并在中钢协官网公示。
税务监管部门认为,华菱湘钢和华菱涟钢以往年度有少量煤焦油在销售过程中的转运手续不够完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称,接税务监管部门要求后,公司格外的重视并积极努力配合,先后取得并提交了下游客户煤焦油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生态环境部门的批复文件,以及下游客户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向税务监管部门的复函,明确说公司销售给客户的煤焦油未造成了一定的环境污染,均得到了有效综合利用。
但因从公司采购煤焦油的客户涉及湖南、江西、河北、河南多个省份,公司经过沟通和努力,没有办法获得客户所在地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证明文件,最终按税务监管部门要求,补缴了环境保护税及滞纳金。
表示,上述缴纳的税款、滞纳金将计入公司2025年当期损益,对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具体影响最终以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本次补税事项未导致公司受到相关行政处罚,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同日,华菱钢铁还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归母净利润26亿元至30亿元,同比增长27.97%-47.66%;扣非净利润预计23亿元至27亿元,同比增长76.14%-106.78%;基本每股盈利0.3775元/股-0.4356元/股。
华菱钢铁表示,2025年,钢铁行业持续深度调整,仍处于“减量发展、存量优化”阶段,供需矛盾依然突出,企业经营仍面临较大压力。面对复杂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保持战略定力,积极对接市场需求,大力推动降本增效各项工作,快速推进“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精益化”四化转型,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向好,在消化补缴环境保护税及滞纳金约6.57亿元的情况下,预计2025年度实现总利润47亿元~53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亿元~30亿元,同比增长27.97%~47.66%。
资料显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钢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的基本的产品是宽厚板、热冷轧薄板、线棒材、无缝钢管。
二级市场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收盘,华菱钢铁上涨0.36%报5.62元/股,总市值388.2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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